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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口黑鲈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2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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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口黑鲈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

          大口黑鲈是我国居民喜爱的重要水产品。但近年来在监管中发现仍然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氧氟沙星等停用药物,地西泮等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二甲基嘧啶等常规药物残留平均超标2.6倍问题。为确保大口黑鲈质量安全,特制定技术性指导意见。

          一、不得使用禁用药物、停用药物及未批准使用的药物

          (一)不得使用的药物种类

          1.禁用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五氯酚酸钠、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等(具体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为准)。

          2.停用药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生物制菌王)等。

          3.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除《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最新版)中明确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外的其他药物,例如地西泮、麻醉剂等。

          上述药物在大口黑鲈养殖、捕捞、暂养、运输、苗种生产等各环节均不得使用。上市产品不得检出禁停用药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二)使用后果

          1.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违规使用停用药物和未经批准药物的后果。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防止误用违禁药物

          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不购买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以及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上门推销、厂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查把关。

          (四)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

          二、规范使用批准药物

          大口黑鲈养殖、暂养、捕捞、运输、苗种生产等过程中要规范使用批准药物,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采购把关

          采购兽药等投入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购买,主动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并结合包装标签标识对供货单位的资质、兽药产品合法性及质量情况进行审核,包括查验兽药产品“二维码”信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注册证号)、兽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兽药成分、用量用法、休药期、存储条件、注意事项、有效期限等。兽药入场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可能含有禁用药物以及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的,与进货单不符的、内外包装破损的、没有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质量异常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药物坚决不让入场。兽用处方药应当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购买,现购现用,并在用药记录对应处标明处方签号。

          (二)科学用药

          养殖大口黑鲈发病后要及时准确诊断,从国家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中选用药物,对症下药。用药时,准确计算用药量,切忌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施药时要保证良好的环境条件,水质恶化、阴雨天时施药要谨慎;混养池用药时要注意药物对不同养殖动物的毒性,药物配合使用时要注意药物之间的拮抗作用。在大口黑鲈苗种生产中使用药物和饵料要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安全规定。

          (三)符合限量

          大口黑鲈产品出塘时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有条件的,在产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大口黑鲈上市时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大口黑鲈常用药物及限量值如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和≤100μg/kg;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1000μg/kg;甲砜霉素≤50μg/kg;磺胺嘧啶等12种磺胺类总量≤100μg/kg。其他药物残留限量值可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等标准。

          (四)合格上市

          养殖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大口黑鲈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和磺胺二甲基嘧啶等常规药物残留不超标,上市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主体在严格落实质量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自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照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委托检测、自我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等4项承诺依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三、减少用药的预防措施

          保证养殖大口黑鲈质量安全,要从源头抓起,实施“从水域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苗种、水质、养殖、捕捞及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控,通过预防减少用药。

          (一)良种选择。苗种须从正规育苗场购买,或购买经过全国水产原良种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如“优鲈1号”“优鲈3号”。所选苗种必须经水生动物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质量符合《大口黑鲈》(GB 21045―2007)、《大口黑鲈 亲鱼、鱼苗和鱼种》(SC/T 1098―2007)、《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水质调控。在池塘放水和放苗前,用含氯石灰等清塘。根据养殖对象调节水质,视水质情况换水,每周换水1次为宜,每次换水20~30厘米,水体透明度在30厘米左右,池水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4 mg/L以上。跑道和陆基养殖方式使用循环水控制。

          (三)密度控制。要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避免养殖密度过高。南方地区池塘养殖密度控制在每亩5000~10000尾以内为宜,其它地区池塘养殖密度控制在每亩2000~4000尾以内为宜。跑道和陆基养殖投放密度50~100尾/立方米为宜。

          (四)饲料投喂。投喂人工配合饲料,蛋白质含量应达到45 %左右。饲料质量安全符合《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等规定。鱼种期投喂配合饲料的量为饲养鱼总体重的4%~8%,成鱼养殖阶段则为1%~3%,做到定时、定位、定量、定质。

          (五)免疫预防。对于病毒性和细菌性疾病,可采用免疫的方法进行预防。在疾病流行季节可进行药物防治,包括药浴、全池泼洒药物、投喂药饵、食场和工具消毒等。药物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六)卫生管理。定期巡塘,确定相应的饲养管理措施,保持良好的池塘环境。不得投喂变质的配合饲料。疫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消毒措施,不将疫区水体随便排放。

          (七)规范捕运。起捕拉网时要小心操作,避免鱼体受伤感染。运输时应遵循《活水产品运输技术规范》(GB/T 36192―2018)《活鱼运输技术规范》(GB/T 27638―2011)等规范,运输过程要注意控制温度、溶氧、密度等,维持储运水体卫生,尽量避免细菌、真菌等感染水产品,坚决杜绝外源性污染物介入。

          四、病害诊治

          大口黑鲈常见需药物治疗的病害、主要症状及防治措施如下。

          (一)蛙虹彩病毒病(俗称烂身病)

          主要症状:肌肉坏死,体表溃烂,溃烂处呈鲜红色,鳍基部常见红肿,溃烂处易继发细菌和真菌感染,或伴有心腔血块聚积,鳃动脉扩张淤血呈“血窦”。

          治疗方法:采用含碘国标渔药消毒剂进行水体消毒;投喂合法中草药等,增强鱼体抵抗力;并发细菌性疾病时,分离病原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的国标渔药进行治疗。

          (二)鲈弹状病毒病

          主要症状:病鱼在水中打转,体色变黑,体表出血,腹部肿大,内脏充血,偶见腹水,有的病鱼可见身体消瘦甚至出现弯曲。

          治疗方法:采用国标渔药消毒剂进行水体消毒,防止细菌继发感染;投喂合法中草药等,增强鱼体抵抗力。同时,立即停料或减料,忌用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可以结合使用针对性较强的治疗病毒病的药物。

          (三)传染性脾肾坏死病(俗称白肝白鳃)

          主要症状:脾肾肿大,呈暗红色,肝脏发白有出血点。水温25~30℃易发此病。

          治疗方法:减少乃至停止投喂饵料。使用聚维酮碘等温和的消毒剂对水体消毒,再使用微生物制剂调节水质,增加水体溶氧。同时,捞除病鱼及死鱼,深埋消毒,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诺卡氏菌病(俗称结节病或花身)

          主要症状:体表出现点状出血点,内脏布满白色结节。水温25℃以上易发此病。

          治疗方法:该病发生后,分离病原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对该菌敏感的国标渔药进行治疗,同时对养殖水体等进行消毒,以减少水体病原菌。在流行季节,要尽量避免大量换水等强刺激性操作,适量投喂,增强营养。

          (五)柱状黄杆菌病(俗称烂鳃病)

          主要症状:鳃丝腐烂,头部、鳍条等处有白色絮状物,体色变黑,离群独游。水温25~28℃时易发此病。

          治疗方法:该病发生后,分离病原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对该菌敏感的国标渔药进行治疗,同时对养殖水体等进行消毒。

          (六)细菌性肠炎病(俗称肠炎病)

          主要症状:病鱼腹部胀大,肛门红肿,腹腔内常见淡黄色腹水。

          治疗方法:该病发生后,分离病原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对该菌敏感的国标渔药进行治疗,同时对养殖水体等进行消毒。

          (七)寄生虫性疾病

          主要症状:鱼体消瘦、体色变暗,鳃或皮肤有较多粘液,镜检可见大量的寄生虫,处理不及时易继发气单胞菌感染,表现为吻端表皮糜烂(以下颌最为严重)、尾鳍溃烂,俗称“烂嘴烂尾”。以车轮虫、斜管虫、杯体虫等纤毛类寄生虫为主要寄生虫。

          治疗方法:用高效氯氰菊酯溶液稀释后全池均匀泼洒。或者饲料拌喂内服苦参末。

          (八)水霉病

          主要症状:鱼体鳞片脱落且附着有白色棉絮状绒毛,或者鱼体体表出现伤口,病鱼食欲不振并且体虚无力,最终漂浮水面死亡。

          治疗方法:使用复方甲霜灵粉等国标渔药治疗,或者用3%~4%食盐水浸洗。